全体师生员工、校内用水用户:
为严格落实中山市供水价格改革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校区用水收费管理,保障校区供水设施平稳运行和校园供水安全。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经咨询上级职能部门指导意见,我校中山校区将同步执行中山市最新学校用水价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次水价调整范围覆盖中山校区全体生活用水区域,包括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等公共生活用水点位,统一按照中山市学校合表用水标准执行计费。
二、调整标准
本次生活用水终端价格由自来水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三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1.自来水水费:由原1.60元/立方米调整为1.96元/立方米;
2.污水处理费:维持现行标准0.95元/立方米不变;
3.垃圾处理费:维持现行标准0.10元/立方米不变。
调整后,校区生活用水综合终端价格为3.01元/立方米。
三、执行时间
新水价标准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2026年2月1日前产生的用水量,仍按原水价标准结算。
四、抄表及缴费安排
校区办将严格按照既定周期开展水表抄录核算工作。师生可通过校园线上缴费平台自主缴纳水费。如遇水表故障、读数异常等问题,请及时向校区物业工程部报备处理。
五、咨询方式
广大师生若对水价调整及水费缴纳存在疑问,可在工作日时段咨询:
咨询电话:0760-88207990(工作日8:30-16:30)
联系人: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科练老师
特此通知。
中山校区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